余生焉头巴脑地坐在自家帐篷里,饭都没心思做了。他自己饭量又不大,随便吃吃就好了,饭桶都不在了,他还做什么饭。

    “咯嘣,咯嘣。”帐篷外突然有踩到树枝的轻微碎裂声响起,余生警觉地抬头,正好看见一只部落里其他人都不可能有的白皙的手伸了进来,掀开了帐篷门口的兽皮帘子。

    “你这么早就回来了啊?还以为你还在地里呢。”墨柒把手里拎着的还有温度的猎物扔在地上,察觉到余生情绪似乎很低落,难得多问了句:“怎么了?出什么事了?”

    “你去哪里了?!”刚出口,又觉得这话语气太严厉,显得他莫名其妙,余生放缓了语气,打补丁道:“刚换到新地方,你又突然不见了,担心你在外头遇到什么危险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你在地里忙活得入迷,就去山上打猎了。”墨柒指了指地上那只像野鸡的鸟,解释道:“今天刚安顿下来,部落里没有组织集体狩猎,我去打了只鸟给我们当晚饭。”

    原来是虚惊一场的误会,余生放下心来,开始收拾地上那只鸟。

    说是鸟不太合适,感觉从它的鸟喙、鸟爪、还有尾羽的颜色,都很像超大号的野鸡,这让余生有些新想法,他一把抓住墨柒,兴奋道:“这种鸟你在山上哪个位置抓的?数量多吗?”进入“工作状态”的余生生机勃勃,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还因为某个大乌龙暗自神伤呢。

    虽然不明白余生的意图,墨柒还是配合道:“就在山腰那一带,还挺多的。虽然咱们以前没吃过这个,但我看它看起来肉质不错,所以抓了只回来,让你做来尝尝。”

    “你能抓到活的吗?”数量多,那就有戏!

    没错,看到这大号野鸡,余生有了饲养家禽的想法。虽然现在它们还是野鸡,野性难驯,但是蓝星的原始人类,最早不也是把野鸡驯化成了家禽吗?

    “呃……没试过……”捕猎还得抓活的回来的吗?难道活的更加新鲜好吃?现在饲主要求这么严格了?

    生活不易,大猫叹气。虽然房东的要求有点高,墨柒斟酌了一下,保守地答道:“虽然没有试过,但是感觉我应该能做到。”过去他捕猎都是按住了直接咬死的,只按住不咬死应该也可以,克服一下本能就好。

    为了讨心上人的欢心,他愿意收敛天性,克服本能。

    “太好了!能不能拜托你明天帮我捉四只这种鸟回来,两公两母就好。”得到肯定的回复,余生喜笑颜开,肉眼可见的快乐。

    小麦色的性//感肤色,衬得余生的牙齿更加白了,笑容也格外有感染力,墨柒看到这个笑容,竟也能感同身受地觉得高兴。

    “我明天试试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余生美滋滋地拔着鸟毛,给鸟割喉放血,然后起锅烧水,烧一锅开水,打算烫一烫没拔干净的鸟毛。他还凑近闻了闻这鸟肉的味道,感觉腥味不算重,挺适合驯养的。

    由于这鸟实在是像野鸡,也没有其他人给它起名,余生索性就叫它鸡了。焯鸡肉的时候,余生就一同放了葱姜蒜进去,方便去腥。可惜没有酒,不然去腥效果更好。

    鸡肉焯的时候边焯边捞浮沫,这样血沫不会沾在鸡肉上,否则清洗的时候很麻烦。鸡肉焯好后洗净沥干。同时姜蒜切碎,辣椒切段备用。

    切辣椒的时候墨柒鼻子已经在发痒了,一直想打喷嚏,他一直强忍着。